这是一个真实发生在昨天的事情,公司在本月中启动了“一个月'优化'70人”的裁员工作,在统一n+1的补偿条件下,基本算让公司与员工“体面分手”。

但是昨天,有个技术的小伙却在办公区和HR同事吵起来了。吵的原因大家可能想不到-不是赔偿金,而是离职证明写什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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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原一下当时的情形,HR的说法是为了方便小伙以后找工作,我们可以把离职原因写个人原因…与此同时,HR还特意强调,公司会按照n+1的补偿标准支付补偿的。

可小伙偏不信,觉得公司这是在套路自己,而且嚷嚷说现在补偿金没到位,我凭啥信你的?而且你写我个人原因离职,这第一不符合实际情况,第二我也没法领失业金啊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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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这么的,两人越说越激动,越讨论声音越大,最后就发展成了互吵…

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。这事你在我看来,很难说谁对谁错,因为不同的动机和关注点,解释就会完全不一样。

关于HR这种“离职证明写个人更有利于日后求职”的说法,或多或少还是有一点符合常理的。但前提是后边你遇到的公司属于那种很“八股且自我”的风格。

因为这种公司会觉得被裁就是你不够优秀,否则不会被裁…可事实上,员工被裁到底因为什么,做HR不是心知肚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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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话说回来,事是这么个事。但受限于供求关系,最后的结果就是公司觉得这是事,那就是事;如果觉得无所谓,那就不是事…

所以对于HR说“写个人原因利于日后求职”的说法公司裁员,HR说为方便求职,让写个人原因离职,可信吗?有坑吗?,他说可不管用,要看日后求职的公司把这个当不当事!

在我看来,其实HR这种为被裁员工“着想”的背后,最为真实的动机是为了断被裁员工后边在“找补”的后路。

因为劳动者一旦是个人原因离职,那么就意味着公司后续不会有被员工“找后帐”的风险了。消除潜在风险,这才是公司看重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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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观劳动者这边,如果离职原因写了“个人原因”,对于想领失业金的人来说,可就比较难了不说,还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:

虽然公司同意给n+1了,但毕竟钱还没到账。大家都是成年人,吃到嘴里的肉才是自己的道理,大家都懂。而这,就要看公司的风格和品行是不是值得你信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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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关于HR这种“写个人原因离职是为了你好”的说辞,大家还真没必要太感动。至于你要不要这么做,这就要个人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去考虑了。

总而言之一句话,只要到了裁员离职这一环节,不管是HR还是部门领导,没有一个人是你的朋友!切记切记~

#大有学问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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